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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新公告】疫情升溫,教師確診_確認授課方式

有鑒於疫情升溫,依據112/5/19教育部指引,若學校老師確診、快篩陽性個案:

一、請通報總務處環安衛組、系主任(通識主任)、系辦、人事室,並通知教務處課註組居隔期間及採何種授課方式(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dGcD2NEiP_hll5SP8AiH_2WoOIQkhEfVe78ET0OYNCiiYRww/viewform )

二、實施5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;期滿且無症狀,即可入班正常上課。

三、在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,所遺留課程可由學術單位協助安排代課,或解隔後補課;若確診老師狀況許可,該課程得以彈性措施進行線上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、使用遠距教學器材或學習平台系統進行教學及討論,以使學生學習不中斷。

四、如遠距上課,授課方式請任課教師於課程大綱上公告學生週知,並請學術單位協助公告網頁並張貼說明於教室外。另請授課教師遵守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注意事項,確保教學品質。

五、遠距教學請務必填寫「教師授課實施成效表」(可至教務處表單下載)。核章紙本由各系(中心)彙整收齊,以利教學品保查核所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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